经济观察网讯 8月7日消息,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原定6月底结束),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同时,对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按投资额给予30%或40%省级财政奖补。(记者 周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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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文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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