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商业化春天来了!多部委发文支持

汽车
2023
12/07
14: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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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奇点将至!

12月5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就自动驾驶汽车适用范围、应用场景、人员配备、运输车辆、安全保障和安全监督等八个方面做出明确要求。

自动驾驶商业化春天来了!多部委发文支持

国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来源:国家交通运输部)

《指南》指出,使用自动驾驶汽车在城市道路、公路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上,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适用本指南。

另外,《指南》所称自动驾驶汽车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设计运行条件下具备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能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其纳入产品准入范围的汽车,包括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明确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

在此之前,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对L3/L4自动驾驶的准入规范进行了具体要求,首次明确高阶智驾事故责任归属,并同步开启首批企业的遴选工作。

不到二十天时间,从明确规范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准入,到具体规范自动驾驶汽车的人员配备等要求,国家相关部门连出两大红头文件,在政策方面予以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强力的支持和保障。

明确应用场景 可客运可货运

在自动驾驶汽车应用场景方面,《指南》规定,为保障运输安全,自动驾驶汽车开展道路运输服务应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并依法通过道路交通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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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应用场景(来源:国家交通运输部)

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活动的,可在物理封闭、相对封闭或路况简单的固定线路交通安全可控场景下进行。

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可在交通状况良好、交通安全可控场景下进行。

另外,《指南》指出,可使用自动驾驶汽车在点对点干线公路运输或交通安全可控的城市道路等场景下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这也从侧面反映出L3/L4级无人驾驶卡车将可以持续发展。

同时,《指南》规定,审慎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禁止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不过,从《指南》的内容来看,短时间内自动驾驶汽车商用的应用场景还比较单一,无论是客运还是货运,基本都只能在物理封闭、路况简单的场景在开展,其中自动驾驶汽车货运更是具体到点到点的干线支路。

此外,《指南》对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的资质作出明确规定。

首先,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范围应登记相应经营业务类别,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四类。

其次,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道路旅客运输应依法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而对于自动驾驶汽车商业运营来讲,承运人实际上就是汽车本身,但汽车本身并不能作为责任主体,因此这其中的责任应该是划分到运营者身上。

也即是说,自动驾驶汽车在正式运营是要买保险的,一旦乘客或货物发生意外,承运人是需要履行责任的。同时,自动驾驶汽车应依法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以及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或事故赔偿保函。当然,《指南》目前尚未对其中的具体责任进行划分,相信后续还会有更多规范条例出台。

其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需要依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依法取得运营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等证件。

其四,自动驾驶汽车需变更自动驾驶功能、进行车辆软件系统升级的,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定执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另外,城市客运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可与汽车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开展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为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从事自动驾驶汽车运输经营服务提供办理渠道。

远程安全员人车比例不低于1:3

根据自动驾驶汽车经营的业务不同,《指南》也对随车安全员的配备情况做了不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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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运输人员配备(来源:国家交通运输部)

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即安全员);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随车配备安全员。

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安全员。

也即是说,载客数量较大的无人驾驶公共客车必须配备安全员,而“无人驾驶货运汽车原则上随车配备安全员”的意思可解读为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配备,但前期应该是都需要配备安全员的。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规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区域运营时可使用远程安全员,远程安全员人车比不得低于 1:3。相当于L4及以上的自动驾驶出租车经过批准后可配备远程安全员,其中一位安全员最多可负责监督3辆汽车。

另外,安全员应符合交通运输领域从业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取得相应业务类别的从业资格。安全员应当接受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所从事相关运输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级别自动驾驶系统操作技能,熟知自动驾驶汽车运行线路情况,具备紧急状态下接管车辆等应急处置能力。自动驾驶汽车的自动驾驶功能变更或更新升级后,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要及时加强对安全员在岗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新功能、新技术、新要求。

“黑匣子”记录至少90秒

除此之外,《指南》要求自动驾驶汽车应当具备实时记录和传输功能,相当于在车上也配备了一个“黑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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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运行状态管理(来源:国家交通运输部)

《指南》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具备车辆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存储和传输功能,向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和运营地有关主管部门实时传输关键运行状态信息。在车辆发生事故或自动驾驶功能失效时,应自动记录和存储事发前至少90秒的运行状态信息。

具体来看,运行状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0项内容:车辆标识(车架号或车辆号牌信息等);车辆控制模式;车辆位置;车辆速度、加速度、行驶方向等运动状态;环境感知及响应状态;车辆灯光和信号实时状态;车辆外部360度视频监控情况;反映驾驶人和人机交互状态的车内视频及语音监控情况;车辆接收的远程控制指令(如有)和车辆故障情况(如有)。

从这10项内容来看,每一项信息都对自动驾驶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至关重要,以环境感知及响应状态为例,此前曾有多起L2级自动驾驶车辆交通事故的背后原因都是因为激光雷达和摄像头等传感器的识别出现问题,从而导致自动驾驶系统判断失误并发出错误指令,最终造成意外发生。

自动驾驶商业化正加速落地

今年以来,全球自动驾驶行业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方面,随着芯片算力、网络通信、传感器等技术的飞速发展,自动驾驶在技术方面正在不断趋于成熟;另一方面,由于L3及以上自动驾驶准入政策不够完善,商业化落地迟迟未能实现,部分L4级无人驾驶玩家开始降维做L2级辅助驾驶。

不过,国家相继出台《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和《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这无疑给自动驾驶行业的玩家注入一剂强心剂。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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