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财经2月22日消息 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彭某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彭某需向爱奇艺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
判决书显示,彭某于2018年7月入职爱奇艺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双方签订期限自2018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17日的劳动合同。2018年7月13日,爱奇艺公司与彭某签订《非京籍员工落户协议》。2019年12月彭某的户籍进京手续由爱奇艺公司办理完成。
2020年2月28日彭某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彭某工作至2020年3月27日,双方劳动关系于2020年3月27日解除,离职前彭某每月税前工资为28500元+补助500元。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彭某明知其签署的协议中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在户籍进京手续办理完成两个月后即提出辞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判决:彭某向爱奇艺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
针对这一说法,彭某则辩称离职与完成落户无关。其选择离职是因为受到公司不公正待遇,且爱奇艺并未给自己提供更多机会。
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坦言现在这样的员工有很多,“落户完赔个违约金,相当于买个户口”。还有网友表示:“他是赚了,以后员工合同肯定会更严格一些,坑了同事”。(紫金财经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