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财经4月6日消息 4月5日,合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八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表示,第一,引起重点关注的一条是,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并设置为竞拍条件。对热点区域二手房实施限购,并将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对于投机炒房现象当头一棒,对于炒房客来说是一个沉重打击,预计后续二手房以及法拍房市场都将有所降温。
第二,新政还提出了实施热点学区“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一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的内容,该条政策直指前期学区房市场过热现象,对于热点区域的学区房带来深刻影响,打击了部分不良机构炒学区房的行为,有利于引导学区房降温。
第三,新政提出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对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并由公证机构公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该条政策有利于保障刚需购房,体现了政策向刚需群体的倾斜力度,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同时设置了摇号房源三年限购的政策,有利于抑制楼市“打新热”现象,严防楼市投机行为。
第四,提出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商品住房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该条政策较为新颖和精细,将限价精细化至对楼层价差的控制,防止一些开发商钻漏洞的行为,进一步稳房价、稳地价。
整体而言,本次合肥出台八条新政,是针对前期政策的打补丁新政,严防楼市投机炒房行为。今年以来,多个一线及热点二线城市陆续出台调控政策,进一步落实房住不炒,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同时,从政策内容来看,各个城市出台的政策更加针对性和精细化,体现了因城制策、因区施策的政策导向,另外,在限购范围上部分城市也进一步扩展至二手房、法拍房,后续或将有其他城市跟进相关政策。(紫金财经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