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财经4月10日消息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对此,阿里巴巴回应表示,今天,我们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之后,阿里巴巴发布公开信表示,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借此机会,阿里巴巴及全体阿里小二,对商家、消费者、合作伙伴以及投资者给予我们的信任和包容,表达我们的感恩,也坦诚地表达我们对未来长远健康发展的思考和行动。
阿里巴巴发布公开信全文:
尊敬的阿里巴巴的商家、消费者、合作伙伴以及投资者们:
今天,我们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借此机会,阿里巴巴及全体阿里小二,对商家、消费者、合作伙伴以及投资者给予我们的信任和包容,表达我们的感恩,也坦诚地表达我们对未来长远健康发展的思考和行动。
过去几个月,我们全力配合调查,认真学习国家对平台经济的政策和要求;在保证业务平稳运行的同时,进行系统的自审自查与完善升级。我们认识到,今天的处罚,是对我们的警醒和鞭策,是对行业发展的规范和呵护,是国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平台经济是新一轮技术革命催生的全新生产关系。过去二十多年,得益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得益于管理部门对创新的支持和包容,阿里巴巴有机会和千万中小商家、亿万消费者一起,探索创造出淘宝、天猫等平台模式,降低了经营和创业成本,提高了社会效率,打通了经济末梢循环。今天,平台经济发展进入全新阶段,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时代和社会对平台企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平台企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责任。同时我们会牢记,平台的价值是整合、分享资源,是通过帮助他人成功而取得成功,是不断为社会创造价值而实现自我价值。
我们深知,只有永不停步地顺应时代和国家发展,永不停步地倾听、了解、服务好成千上万的商家和消费者,永不停步地追寻技术创新,才是我们的生存之本。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客户价值、聚焦客户体验,并继续出台一系列降平台经营门槛、减平台经营成本的措施,为所有商家和合作伙伴创造更开放、更公平、更高效、共享发展成果的平台环境。
今天是阿里巴巴集团发展历程中至关重要的一天,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直面问题,锐意革新。政府的监管与服务,社会各界的批评、包容和支持,是阿里巴巴一路成长的关键。对此,我们心怀感恩,也同时心存敬畏。客户第一,做一家为社会不断创造长期价值的好公司,既是我们的初心,也是我们存在和发展的最大意义。我们对此充满信心,绝不动摇。
阿里巴巴集团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