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书热评:加拿大鹅“双标”——底气从何而来

专栏
2021
12/03
14:30
紫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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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书热评:加拿大鹅“双标”——底气从何而来


紫金财经12月3日消息 加拿大鹅,一向被誉为羽绒服市场的高端品牌,可最近,这个处于羽绒服鄙视链最顶端的牌子,却备受争议。所为何事呢,原来,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


前几日,消费者贾女士花了1万多元在“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了一件羽绒服。购买后却发现衣服上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还有刺鼻异味。面对这一系列问题,加拿大鹅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更换条款》中的一句“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硬生生堵住了贾女士的维权之路。


加拿大鹅在加拿大、美国、英国等地,均有30天退货政策,而到了中国,“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这样的条款把加拿大鹅的双标行为体现的淋漓尽致,加拿大鹅在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措施,极大伤害了中国消费者的感情。在中国市场获得了超高的效益,却对中国消费者充满浓浓的恶意,殊不知,这样的底气从何而来。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合理的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我国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以及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的义务。在中国域内进行经营,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尊重中国的消费者,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没有特权。


针对加拿大鹅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事件,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这次这只大鹅也悄然低下了头。最终,加拿大鹅也终于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


这次事件,希望加拿大鹅汲取教训,要想在中国市场立足于长远,就要低下高傲的头,学会尊重消费者,敬畏中国的法律,提供更多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莫当“双标鹅”,这才是正确的经营之道。(作者:李可书博士,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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