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牛气冲天”引来283万罚单?谷小酒对碰瓷式维权说不!

专栏
2022
04/01
18:30
WiFi新连接
分享

一声“牛气冲天”引来283万罚单?谷小酒对碰瓷式维权说不!

一瓶酒,因为一张罚单,“价值”飙升到了2835493.56元!

作为互联网新锐白酒品牌的谷小酒,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以这样的形式,“收获”如此一瓶“天价酒”!

时间回到2021年年初,每年岁末都推出生肖纪念酒的谷小酒,为牛年准备了一款“谷小酒·牛气冲天酒”。因为样子好看、设计到位、寓意吉祥,也因为罗永浩老师在直播间的大力吆喝,仅仅十天时间,这款酒的销售额就达到了约283万元。

谁知,到了2021年3月,忽然有一家公司发律师函致谷小酒称,谷小酒包装上使用“牛气冲天”字样,侵犯了其持有的“牛气冲天”注册商标专用权。

在与谷小酒私下沟通“索赔”未果之后,这家滨州市一品天下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天下公司)向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谷小酒提起投诉。

2022年2月,武侯区市质监局向谷小酒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谷小酒作出如下处罚:处罚款283.54万元;并没收500ML和1500ML“谷小酒·牛气冲天酒”各一瓶。

什么是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这就是了!

作为小·吃瓜群众·法学系毕业生·wifi来说,围观了这次事件之后,觉得是时候和大家普及下基本的法律概念,探讨下孰是孰非,毕竟,吃瓜也要理性吃瓜。

那么这件事,到底是谷小酒认为的“碰瓷式维权”,还是所谓的“受害方”认定的商标侵权呢?

且听小wifi跟你慢慢道来。

1

这瓶酒,到底侵权了没?

大家都知道,如果真的侵权了,那么理所当然要低头认罚,赔偿对方的损失。那么,为什么谷小酒不认为自己侵权了呢?

谷小酒提出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他们没把“牛气冲天”当商标使用。

商标侵权的前提是商标性使用,即将商标作为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进行使用。“谷小酒·牛气冲天”要说起来,就是一个期间限定的产品,本质还是谷小酒,牛气冲天不过是应景用来描述产品的词语而已。

就像星巴克现在正在销售的樱花初绽拿铁、山茶花漾拿铁,虽然名字不一样,但你不会认为“樱花初绽”和“山茶花漾”是这些咖啡的商标。

“谷小酒·牛气冲天”,也是一个道理。

2、他们没有误导消费者,混淆概念。

“谷小酒·牛气冲天”从设计到包装,都是谷小酒的原创。

就看这个造型,你也不会把它和“五粮液”、“茅台”混淆起来,更加不要提大家听都没听说过的“一品天下”了。

简单点说,一品天下公司要名气没名气,要销量没销量,谷小酒这一波没占到一点对方的便宜,也没有使得对方产生实际性的损失(例如,影响了对方的销量)。

3、“牛气冲天”这个商标到现在还不能完全确认属于一品天下所有。

一品天下公司主张的注册商标“牛气冲天”(注册号:17660949),其目前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其合法性、效力仍属于待定状态。连商标的合法性都存疑,那么在这个基础上提出的侵权问题,无疑,也是站不住脚的。

在谷小酒看来,自己所谓的“侵权”行为究竟成不成立都还值得商榷,行政部门这次的行政处罚行为也有其不合理之处。一品天下这样的作法,就是典型的“碰瓷式维权”。

2

这是典型的“碰瓷式维权”吗?

那么,什么是“碰瓷式维权”呢?

2022年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

大家都知道,碰瓷,不是好话。《现代汉语大辞典》上标注的“碰瓷”,是指故意让人弄坏自己的东西或伤到自己,借机讹诈。

我们要明晰的一点是,“碰瓷式维权”其对应的法律概念,指的应是知识产权维权活动中的权利滥用。

举例来说,在周强院长的报告中提及的那个“青花椒”案,和这次的“牛气冲天”事件就有类似的地方。

“青花椒”众所周知,是个调料名,虽然,在调料用品类别里申请注册这个商标可能会因为通用名被驳回,但是,如果是跨类别注册还是允许的。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在其他类别上注册了多个“青花椒”有效商标。

既然是注册商标,那么理所当然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权利人就能为所欲为,超越合法边界去行使权利。“青花椒”事件中,上海万翠堂认为在招牌、菜单等处有“青花椒”的字样就是侵权,因此将这些商家告上了法庭,甚至曾经对某家餐饮企业提起了200万的诉讼请求。

这次周强院长的表态,明显是并不认同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谓的“维权”诉求。

而不以使用为目的却以维权为名牟取利益,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注册人或者受让人并无实际使用意图,仅将注册商标作为索赔工具的,可以不予赔偿。

由此可见,是否是“碰瓷式维权”,可以通过以下几项内容来判断:

1、“维权人”主观上是否恶意?

2、“维权人”是否是某一项或几项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表现形式是起诉他人侵权?

3、“维权人”是否自行扩大权利范围,超边界行使权利?

4、“维权人”是否有意图获得法定利益之外的非法利益?

再来看这次的“牛气冲天”事件,是不是就比较清晰了呢?

一品天下公司多次注册“牛气冲天”这个商标,并且,他们不仅仅只注册了“牛气冲天”这一个商标。从中国商标网以“一品天下公司”为关键词查询33类商标,其名下有197个商标,包括“招财”、“进宝”、“酱喜发财”、“状元金印”、“招财五星”、“招财飞天”等商标,其中,许多商标已经处于无效状态。

拥有那么多商标的这家公司,却在实际上并未推出过与之相关联的任何自有产品。

同时,在向政府部门投诉之前,他们还多次向谷小酒索取高达50万的所谓的“授权费”。

可见,一品天下公司的商标注册行为从根本上就不是为了生产产品,而是为了牟利,其维权行为主观就是恶意的。

这是不是一次典型的“碰瓷式维权”,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

“碰瓷式维权”本质上属于权利滥用,在竞争法及垄断法领域也是典型的违背商业伦理和诚信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值得欣慰的是,这一次被“碰瓷式维权”狙击的谷小酒并没有就此妥协。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与其被罚款200多万,还不如当时就接受对方提出的50万!但是,谷小酒的态度很坚决,如果是他们错了,国家说罚多少就是多少;如果不是他们的错,一分钱也不能给到这样的无良企业。

因为,向恶意诉讼、恶意维权的商标权利人妥协,就意味着会有更多受害者产生,而这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行为,才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他们表示尊重判罚,按时打款。同时决定要继续维权。谷小酒表示,至于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还在考虑中。

至于,最后的结果会如何?大家拭目以待。

本文作者:董妹妹

版式设计:而漪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亚设网的观点和立场。

2.jpg

关于我们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