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说法:网恋自杀的胖猫悲剧:情感深渊还是法律红线?

专栏
2024
05/11
16:30
紫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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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迪律师说法:网恋自杀的胖猫悲剧:情感深渊还是法律红线?

紫金财经5月11日消息 近日,一个让人痛心的消息在重庆传开。年仅21岁的网游代练“胖猫”,竟选择了跳江自杀这条极端之路。他的离世,不仅让家人痛不欲生,更让无数网友为之震惊。


在胖猫家人晒出的聊天记录中,我们看到了大额转账和疑似被PUA(情感操控)的痕迹。这不禁让人深思,这场悲剧的背后,究竟是感情问题,还是已经触及了法律的红线?


一、到底是爱情的赠与,还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诈骗?


在爱情的世界里,金钱往往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但“胖猫”的转账行为却让人不禁生疑。在爱情与金钱的交织中,我们如何辨别真情与假意?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骗婚的直接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以婚恋为诱饵骗取钱财的行为,往往以“诈骗罪”论处。然而,由于婚姻涉及情感和隐私,取证往往十分困难。以张三为例,他虚构身份、职业,与多位经济条件优越的女性交往,骗取对方钱财。这种行为显然构成诈骗。但问题在于,每个受害女性往往只认为这是感情上的背叛,而未能及时察觉其背后的诈骗实质。


那么,“胖猫”的情况又该如何界定呢?从目前披露的证据来看,很难直接认定为诈骗。毕竟,婚恋关系中双方都有选择的自由。如果一开始并没有以婚恋骗取财物的动机,那么仅凭分手后的转账行为,很难将其定性为诈骗。


既然从刑事角度难以认定诈骗,那么是否可以从民事角度追究女友的法律责任呢?“胖猫”的赠与行为是否可以被撤销或要求返还?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识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但这需要证明女友存在主观故意,即她的欺诈行为让“胖猫”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做出了不利于自己的决定。


此外,关于彩礼的问题也值得探讨。如果这些转账被视为彩礼,那么在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可以要求返还。但需要注意的是,彩礼通常是为了结婚而支付的财物,而“胖猫”的转账是否属于彩礼范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彩礼的认定给出了明确的指导。其中提到,要根据给付财物的目的、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来认定彩礼范围。


对于“胖猫”的转账行为,如果法院受理此案,将会根据每一笔转账的性质来判断是否属于应返还的范围。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或者基于欺诈的可撤销权,那么“胖猫”的家属有可能追回部分或全部财物。



二、胖猫是否被PUA?


在探讨胖猫的情感历程时,我们不可避免地触及了“PUA”这一敏感话题。PUA,原本作为“搭讪艺术家”的代名词,在国内却常常与利用精神控制手段追求异性的行为紧密相连。然而,在审视胖猫的案例时,我们必须首先明确PUA的本质特征,以及它与正常恋爱关系的区别。


PUA行为往往以伪装友善为起点,逐步侵入受害者的社交圈,通过不断试探底线、否定和辱骂等手段,使受害者产生强烈的依赖感,最终沦为其情感的奴隶。但在胖猫的案例中,我们并未发现这样的明显迹象。从微信记录来看,女友的行为更多呈现为一种撒娇和卖萌,而非精神控制。她并未试图切断胖猫与外界的联系,也未对其进行否定或辱骂。


那么,胖猫为何会陷入这样的恋爱关系中呢?这并非简单的PUA所能解释。恋爱中的付出与牺牲往往难以完全平等,但这种付出并非总是基于控制或牺牲。爱情不是单方面的牺牲,而是双方的平等与尊重。胖猫在恋爱中的过度付出,实际上是对爱情本质的误解。他几乎有求必应,为女友提供大量物质支持,却未能收获真正的爱情。这种不健康的恋爱关系,显然违背了爱情的平等与尊重原则。


我们不应简单地将胖猫的遭遇归咎于PUA,而应深入反思恋爱中的不健康现象。恋爱中,双方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独立的思考能力,避免被外界所左右。同时,我们也要警惕那些以爱情为名义进行精神控制的行为,它们往往让人陷入深深的依赖,失去自我意识和判断力。


三、真实关系的呼唤:走出虚拟,拥抱现实


“胖猫”事件警醒我们:真正的亲密关系,必须建立在真实世界之上。网络虽便捷,却难掩其虚幻本质。微信的问候、转账与表情包,难抵真实世界的拥抱与对话。


真正的亲密关系,是两颗心的深度交融,是面对生活风雨的共同承担。它需要我们走出虚拟世界,用真实的行动去感知、去体验、去珍惜。


爱情不是游戏,更不是提款机。当我们物化感情,将对方视为满足欲望的工具时,我们已背离了爱的初衷。真正的爱,是尊重、是理解、是包容,是在彼此最脆弱时给予坚定的支持。


“胖猫”的悲剧,让我们反思: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我们是否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初心?让我们铭记这个教训,拥抱真实,珍视每一段关系,用真诚和勇气去追寻那份属于自己的幸福。(作者介绍:李娜,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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